| 国策岂能分层次执行
文/百川
据新报讯我区已党员干部和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今后将付出沉重代价,该罢免的罢免,该撤职的要撤职,该罚款的要罚款,令人称快之际,而期间深层次的生育问题也令人痛心,作为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,计划生育上官员却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,党员领导干部超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,其中大约有10%的人超生的是第三孩。官员超生虽然是少数,但影响是深远的,权力光环造就了 “特殊人群”,百姓心中感颇有微词。
究其原因,无非是领导干部的“特权思想”在作怪,常常认为自己有权有势,搞特殊别人便会对自己“高看一眼”, “吃得开” 、“摆得平”,只要 “策划”一下,完全可以冠冕堂皇地搞个生育证超生一把,钻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的空子;同时也隐含着“社会关系”的变迁。尽管国家和地方法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都有比较明确的处罚规定,但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有身份特殊,有关部门才一次次地为他们违法网开一面,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甚至还有的还认为那是领导干部的“私生活”,不便过问。
计划生育是国策,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一种违法行为,这是天经地义的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计划生育岂能领导、群众分别执行,自治区治理领导干部超生的决心是很大的,枪打的出头鸟到底是谁,我们拭目以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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