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遏制腐败:“中国模式”令人关注
文/百川
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1月16日发表公报强调,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,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,而落实的办法近年来也日趋形成中国特色,被普遍称为“中国模式”。
笔者总结了一下,中国模式有这样几个关键词,一是“零容忍”,只要省部级高官有腐败行为发生,包括违反党纪、政纪、法纪,纪委都可以立案查处,譬如官员包二奶、赌博等,中央在这方面的制度不仅很多,而且很细,也很严厉。二是“双规”,许多腐败官员最怕的是“双规”,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交代规定的问题,对于腐败分子无法回避和选择;三是“活路”。腐败高官在“双规”期间的交代和检举揭发已经被法院认为是自首和立功,交代问题和检举他人成为腐败分子唯一的活路;四是“谈话”。在查处高官腐败整个链条中,中纪委处于核心地位,有些叫去“谈话”往往是“一去不复返”。
在“中国模式”的适用下,查处的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件100%准确,令人信服,甚至中纪委在社会各界也声望卓著。其实支撑“中国模式”的反腐制度、办法和机制很多,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出台遏制腐败的文件也不在少数,关键还是看预防和监督的力度,如果领导干部真正从思想认识上做到自觉接受各种监督,经常对照廉洁自律规定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以及上级党委、纪委提出的廉洁要求,知道哪些事能做,哪些事不能做,要比腐败之后受到“中国模式”的惩治更令人叫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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